建筑总工岗位职责
1) 负责组织并参与设计院建筑专业与外部的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活动。
2) 负责设计院建筑专业创作能力与技术水平的提高。
3) 组织设计院建筑专业有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。
4) 组织编制设计院建筑专业年度培训需求报告,参与拟定设计院生产技术、人员培训的工作计划。
5) 参与编制设计院统一技术措施、制图标准和通用图集。
6) 参与确定设计院设计、科研工作中重大复杂或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。
7) 主持或参与分院设计项目的创优评优工作。
8) 组织对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中建筑专业有关的过程进行检查,并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。
9) 负责组织设计院建筑专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考核。
10) 参与对设计院建筑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状况进行评估,并提出改进建议。
11) 主持或参与公司级及公司级以下项目的设计评审。
12) 负责对公司级及公司级以下项目的建筑专业设计成果进行审核。
13) 参加设计院主要的工作会议,汇报工作并提出建议。
14) 参加设计院有关技术管理会议,组织或主持建筑专业技术管理会议。